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25)

发布时间:2025-10-16浏览次数:10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说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准予扣除额=基本扣除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说明:

1、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3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4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 , 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 , 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 , 税款多退少补。


超过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1-2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未超四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

2.稿酬所得=(收入-800*70%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如个人讲课费5000元,因单次收入为4000元以上,减除费用为20%5000*20%=10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不超过20000元),为第1级,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预缴个税为4000*20%-0=800元。

至于实际个税,需要和工资薪金等收入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 , 税款多退少补(一般当年的汇算清缴在次年31-630日进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 算方式不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级数

平均每月收入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说明: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五(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不超过28,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30,000元到90,000元的部分

超过28,500元至82,5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超过82,500元至250,5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0,500元至390,5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0,500元的部分

35

65,500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计算公式: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收入-60000-专项扣除-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交适用
计算公式:
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1-20%×20%
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适用
四、居民个人单独计税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
计算公式:
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奖金÷12确定税率)
一般情况非居民应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经营所得适用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
2027
12 31 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

并入综合所得,除以 12 个月找对应税率计税;
中央企业负责人特定奖励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时适用;
退休后按月或季领取及多数一次性领取年金情况单独计税;
内退一次性补贴、单位低价售房差价,按相应规则除以 12 个月或经平均后找月度税率计税。

特定所得的基本计算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2、财产租赁所得

按照每次租赁收入的大小,区别情况计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费用800)×20%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4、偶然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注意:如果另行给予优惠税率或者减半征收的,则按优惠税率或者减半计算。